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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chapter6

姜欢的家庭条件虽然远超普通学生,但其实和大多数普通学生一样,她也是需要老老实实读完小初高的。

只是她的小初高,一路都是在国际学校里“保送”的。

论她哪门课程学分最高,成绩最优异,那毫无疑问是英语。

因为学校里采用英语教学,所有老师都用英文来授课,姜欢要是连最基本的语言都听不懂,那真是没救了。

索幸,她还算争气,不至于真的一无是处,在学校里混日子还是混得很舒坦的。

国际学校不对学生的教育进行死板规定,一般下午四点之前就会放学,放学之后可以自行参加许多兴趣课程,围棋、马术、足球、国学、其他小语种……

高中时期,姜欢最喜欢的就是马术。

不是因为她真的喜欢骑马,而是当时教学的那位外国马术教练,脾气出奇得好,姜欢就是把马晾在马场上,去遮阳伞下和姐妹们一起嗑瓜子,教练也不会说她们半句。

姜欢本就不知道收敛是什么,越惯着她胆子越大,到后面甚至马术课都懒得去了,挂个名头就把课翘了,和闺蜜们一起出去玩。

她和程尔义的第一次相见,是在她十五岁时,学校隔壁那条街的沙县小吃店里。

安琴和她是好闺蜜,安琴喜欢日料和泰菜,她两样都不爱,吃过几次都觉得腻,跟家里厨司做的有什么区别?

她唯爱沙县店里的冰糖猪肚汤,还有店里的招牌——用牛油起底烧香的红烧小馄饨。

浓而不腻,馄饨皮薄肉多,汤汁又鲜又香,美味到爆炸。

姜欢是个吃货,可能真是上辈子饿死鬼投胎吧,她经常没课的时候就跑去那家沙县店点一碗小馄饨。

哦,不对,是点两碗,因为一碗不够她吃。

久而久之,她就和那家沙县店的老板娘熟了起来。

老板娘是个有点微胖的中年女人,说话做事都很热情利落,姜欢是她的常客,哪怕是看在钞票的面子上,她对姜欢也额外的热络,经常在她的馄饨碗里偷偷加个荷包蛋,嘱咐她下次继续来照顾生意。

姜欢说到做到,隔三差五就去光顾一下老板娘的沙县店。

就算不饿,也会拉着朋友去坐坐,让朋友来照顾老板娘的生意。

她也因此得到了老板娘更进一步的欢心,直接把儿子拉到她面前来了。

美其名曰要介绍给她,可以当她学习上免费的辅导老师。

姜欢哪缺什么辅导老师啊,但看着老板娘儿子抱着资料书一脸腼腆,长得也白白净净的份上,她便起了些逗弄心思。

多结交个帅哥当朋友,而且这帅哥还是隔壁公立中学里一位成绩好的学霸,姜欢不亏。

她没在公立中学里读过书,周边的朋友全是和她一个圈子的,家庭条件最低也是顶配中产阶级,父母不是高管就是老总,再要么星二代,个个背景不凡。

程尔义是她认识的第一个普通人朋友。

也是第一个家里开沙县小吃店的朋友。

最开始,姜欢怕他会因为平凡的出身而自卑,和他相处时总是会时时关照着他的情绪,不聊任何高端的东西,尽量去和他的成长环境感同身受,和他多产生些共同话题。

但后来,姜欢发现程尔义根本不是她刻板印象里所以为的那种唯唯诺诺的穷小子。

他是他们学校里的年级学生会会长,是校篮球队前锋,是每次大型考试里高居不下的榜首第一,是市级五好学生,也是老师同学眼中的优秀特等生。

他只会在姜欢面前露出一些怕羞害臊的神色,可在其他同龄人面前,都是十分的耀眼且自信的。

普通的家境并没有成为他的阻碍,反倒成为了他某种激励的动力。

他知道自己要什么,学习目标清晰,对未来的规划明确。

并且难得的是,他愿意为了他的目标付出足够多的努力,外界给予他再多夸赞他也不会有所懈怠,仍旧每天起早贪黑地学习和参加竞赛,连走路时MP3耳机里都在听英语演讲稿。

这个男生,把自己的时间以金子来换算,每一天都在全力以赴。

很难说他的这份坚持和刻苦没有感染到姜欢,至少在高中那段和他相识的日子里,她对自己的学习也慢慢地上了心,逐渐从倒数爬到了年级中游。

人的天性注定了会向往更强的人,对比自己优秀的人会无法遏制地产生天然的崇拜。

对姜欢而言,如果崇拜的对象还是一个能和她经常见面的帅哥,那这份崇拜演变成少女情窦初开的喜欢,简直再正常不过。

姜欢虽然学业废柴,但脑子不傻,曾经也怀疑过程尔义和她相处会不会是别有所图。

比如听了他妈的某些指示,特意来跟她搞好关系,博得她的好感,借此来谋取些利益什么的。

后来发现都没有。

程尔义在她这几乎没有索取过任何东西,反倒是他付出居多。

姜欢从小开朗健谈,人缘好,异性缘尤甚,围绕着她的追求者多到需要人均领个号码牌。

她有看得上的,也有看不上的,但都没什么缘分。

姜欢喜欢吊着他们,兴致上头时也会和他们搞搞暧昧,比如在企鹅空间的表白墙上点名道姓、意有所指地嚎两嗓子什么的。

等到拉扯个一两个月新鲜感没了的时候,人自然而然也就散了。

只有程尔义,在她的备胎名单里待了整整一年都毫无动静。

她和程尔义几乎天天见面,他会送她回家,会为她撑伞,会在沙县店打烊之前把最后一碗红烧馄饨留给她。

也会在夏天的时候,看着她趴在阳光明媚的窗边午睡,自己则拿着小风扇给她吹上两个多小时的凉风。

吹到他胳膊都酸疼了,也不在姜欢面前讨一句苦。

姜欢油头滑脑的,怎么会看不出少年人如此明显的心思。

她把程尔义放置在了长长的备胎名单里,还把他的名字特意安在了首位。

少女有着自己的矜持,非要等男生来主动告白,她才会考虑和他发展进一步的关系。

谁知道这孙子这么能忍,和她这么一个天生丽质的美人妹妹朝夕相处那么久,硬是能忍着不去捅破那层窗户纸。

最终还是姜欢先忍不住了,在他放学路上堵住他,扯着他书包把他拽进小巷子。

“说,你到底对我有没有好感,打不打算跟我谈恋爱?”

她踮起脚尖,气呼呼地揪着他校服衣领,不从他这儿讨到个答案不罢休。

“欢欢,你别……”少年耳朵都红到了脖子根,眼睛到处看,完全无法直视她。

那一天的巷子里有几株桃花枝穿透了巷墙,粉色的桃花在春光的照耀下明丽生辉。

少女的勇敢和直白,少年人的害羞与青涩,在那一刻与满巷的桃色交相辉映,美不胜收。

程尔义在姜欢的胁迫下,答应了她的表白。

姜欢原以为自己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之后,每一天都会比前一天更开心。

但现实却完全相反,自从程尔义真正成为她男朋友后,她反倒开始变得患得患失起来。

程尔义依旧对她很好,给她带早餐,周末还会在沙县店里给她包专门的馄饨,不收她一分钱。

但姜欢也知道,他对她的这种好,是有很大的前提条件的。

——她不能耽误到他的前程。

比如每次程尔义回家之后,姜欢总是无法联系到他,哪怕他身边是有手机的,他也会刻意关机,杜绝外界的一切打扰。

包括姜欢这个打扰。

其实姜欢很想问问他,假如她是真的有什么急事需要联系他,或者她在外面遇到了什么危险,而他却因为电话关机错过了她,他会在事后产生哪怕一刻的后悔吗?

可最终姜欢也没有问出口。

没意义,没劲。

已经完全可以解释,为什么之前程尔义明明是喜欢她的,却硬是能那么久都不和她表白,逼得姜欢来主动。

因为程尔义心里是有一杆秤的,谈恋爱会影响到他在学业上的专注度,姜欢作为他的女朋友,他不可能不分出心思去照顾她。

以前他接姜欢上下学并不是一件必须要做的事,谈了恋爱之后,他就不得不每天都准点候在姜欢的学校门口,像完成任务一样完成他属于男朋友的责任。

除了假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

即便姜欢并没有逼过程尔义非得把时间用在她这儿,他也自己给了自己很大的心理压力。

他其实很忙,除了老师安排的任务,他还自我布置了很多课余功课,真的没那么多时间陪姜欢在放学路上风花雪月。

他希望牢牢掌控自己的每一个时间节点,不想被姜欢影响,也不希望这种不稳定和不确定性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只是一个普通家庭出生的孩子,没有姜欢那样强大的退路,只能把自己的前途和未来摆在一切前面。

从前热恋期的时候不明显,当荷尔蒙冲淡,两人之间认知的隔阂便越来越明显。

也因此,他和姜欢之间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从前无话不谈的两人,到后面几乎相对两无言。

姜欢感受到了他的郁闷和烦躁,却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

也或者,她自己也是一个自私的人,程尔义越是对她敷衍,她就越是想逼迫他把视线安在自己身上。

每次他们在一起时,他常常心不在焉,而她表面冷眼旁观,暗地里却忍不住赌气委屈。

主动告白的是她,容忍他如今的冷落和怠慢的也得是她,凭什么?

凭她是忍者神龟吗?

从小被当成公主一样长大的小女孩,自尊心无法容许她一而再地低下头颅。

到了高三后期,程尔义忙于高考季,已经完全无暇再搭理姜欢了。

她哭过,闹过,软声撒娇过。

实在被她吵得受不了的时候,程尔义会暂时放低身段来哄她。

然后转身继续投入繁忙的学习,将姜欢弃之脑后。

他就像是一台机器一样,能永远将感情和正事分得一清二楚。

哪怕是女朋友,也不能成为他的特例。

闺蜜安琴说姜欢这段恋爱谈得实在太过了,她没有自己的事要做吗,怎么天天都把注意力放在男朋友身上。

安琴劝她要实在太闲了就申请出去留个学吧,靠着钞能力,新加坡澳洲北美的那些野鸡大学姜欢能随便选。

姜欢一时脑子糊涂但不会一直糊涂,清醒过来之后,她把全部的精力都投身到了自己的大学志愿报考上。

周围的同学大都在筹备留学申请,姜欢却唯独钟意国内的中央美院。

她报名参加了艺考,文化课成绩压着线过了关,成功拿到了北京央美的录取通知书。

程尔义则过了雅思托福,高考以超出市重本线近180分的好成绩,考进了盛名鼎鼎的港**学院。

一个去北京,一个去香港,从此相隔十万八千里。

他们并没有正式说分手,可彼此都心知肚明,一切都结束了。

从各自的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一刻起,他们所有曾经的情意,所有在彼此青春里留下的痕迹,都在时光列车的间隙里划下了休止符。

爱意随风起,始于十五岁那一年的春天,落于十八岁的夏末。

别离那天,姜欢将程尔义送到飞香港的机场,和他做了一次正式的道别。

“再见啦。”

她笑着拥抱了她曾经最喜欢的男孩,以前的那些委屈和不甘心,都在分别的时刻烟消云散了。

程尔义也丢开行李箱,将她重重搂在怀里。

他问她:“可以等我回来吗?”

“等我大学毕业后,我会回到荔阳的。”

姜欢摇了摇头:“你读的是港**学院,拿到本科学士学位至少也得三年起步吧,太久了。”

程尔义只能回以沉默。

半晌后,他说:“等我毕业后回来,如果你身边还没有其他人的话,我会重新追求你的。”

姜欢眨眨眼,独自一人将哽咽的泪意吞下:“可我的青春很宝贵,我不会等你的。”

“我没有让你等我。”程尔义无奈,又不舍,“我只是说如果,到那时你没有遇到良人的话,我希望你能重新给我一个机会而已。”

“只是一个追求你的机会,不是让你一定和我在一起。”

“我知道在这高中三年里,你肯定在我这遭受了很多委屈,我忽视过你很多的情绪,对不起……我只能说对不起……”

看到他如此内疚的模样,姜欢无力地叹出了一口气。

她知道程尔义不是一个坏人,也不是那些电视剧里总是辜负女主的眼瞎渣男。

他只是一个现实的人,而姜欢是一个任性的人。

他是在轨道上永远向前奔跑的高速列车,像台永动机一样一直繁忙劳碌,不允许自己有停下来的时刻。

他害怕被淘汰,害怕多年努力付诸东流,所以他哪怕再辛苦也会逼迫自己咬着牙前进。

可姜欢吃不了那些苦,也不是那个可以陪他吃苦的人。

姜欢只是一辆在轨道上缓慢爬行的卡丁车,欣赏沿路的风景,走走停停,享受人生,走到哪算哪儿。

没有谁对谁错,只是天差地别的出身,注定了南辕北辙的人生观。

他们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曾经有过短暂的相交便已足够,如何能去奢求更长远的将来。

“那就等到你学业有成,重返荔阳的时候,请我再吃一碗你们家的红烧小馄饨吧,真的,特别特别的好吃。”

这是那一天的机场分别时,姜欢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

程尔义颔首,然后便提上行李箱,转身随着人群,踏入了人山人海的入口大厅。

这一别便是许多年。

姜欢外形漂亮可爱,性格又开朗大方,大学期间,她依旧桃花旺盛,追求者不断。

到二十岁的时候,法定结婚年龄也到了,姜欢通过一番考量,从排起长队的追求者中选择了一个家庭条件中上,看起来最踏实的人作为自己的伴侣。

反正早结婚晚结婚不都一样吗,爱不爱的也无关紧要,婚姻到最后都会回归平淡的。

姜欢也不强求门当户对,她要的是一个适合自己,能包容自己所有生活上臭毛病的完美老公。

俗称,老实人。

于是她选中了郑松。

她知道郑松其实也不怎么爱她,他在追求姜欢的时候,和姜欢处境一样,也才刚和前女友分手没两年,对上一段感情余情未了。

他纯属是被家中长辈逼过来凑数的。

但这正合姜欢的意。

因为她需要的就是一个没主见,没脑子,指哪儿打哪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脑子和肢体都可以供她稳稳拿捏的傻老公。

看,他爹妈让他来追她,他就来追,一点都没有自己的独立主见。

可不是好拿捏吗。

而且因为和她感情不深,郑松也只图安稳过日子,不会渴望和她要孩子,更不会天天有事没事就来管着她,她在婚后依然能拥有十足的自由。

至于公婆,更无关紧要了。

连婚房都是姜家全款出的,哪有公婆来对她指手画脚的地。

她甚至都没有孝敬公婆这一说,都是公婆逢年过节提着礼物上赶着来拜访她。

姜家没有拿女儿去联姻的说法,她不需要嫁入豪门,只需要在自己适合的范围内,找个满意的就行。

婚前,她和郑松就约定好了,他们可以在婚后相敬如宾,也可以形同陌路。

只有两条最基本的要求:

一是保持最基本的忠诚,非要给对方甩帽子也别摆在明面上甩,别让亲戚朋友们知道了看笑话;

二是姜欢不生孩子,因为她怕疼,怕身材变形,更怕自己的后代没继承美貌却继承了自己的智商。

关于不要孩子这事,郑松在婚前是跟她达成了高度一致的,甚至丁克的想法本来就是郑松率先提出来的,姜欢顺水推舟答应。

可如今,郑松却对她说:

他爱上她了,打算和她一起养一个孩子。

神经,姜欢对这种廉价的爱不屑一顾。

更过分的是,她这个枕边人还他妈敢算计她。

可惜郑松这么多年都没有看透姜欢是怎样的一个人,不知道姜欢对待反水的叛徒和没有用的废物是什么态度。

更不知道,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