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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我有一间小木屋

“这位血族公爵呢?执法公会的公开露面中,怎么从来没见过他?”良久,教室里一个女生颤抖着声音,问。

教授幽幽一叹,无奈道:“威廉公爵重伤,有传闻说他去了大森林闭关养伤,也有传闻说他在那一战中耗尽气力、伤重不治,已经陨落了。”

林希心头巨震。奥利弗:“这就是达斯特痛恨混血的原因。”

“血族没有跟父辈改姓的习惯,卢卡斯·克拉克和扎克·金斯顿是达斯特的血裔,但都保留了自己的家族姓氏。而达斯特最初不姓加西亚,那件事之后才改的。”奥利弗低声说。

原来如此。威廉·加西亚,达斯特·加西亚。以你之姓,冠我之名。

“威廉公爵跟他的小血裔怎么认识的?”他记得从前威廉公爵还说过自己不要血裔,嫌麻烦。

“达斯特是他从大森林里捡回来的,无家可归。我没问过,估计是孤儿。”

“大森林?我来索罗城之前一直呆在那。”

闻言,奥利弗扭头看他,“你在大森林生活?”

“呃,我有一间小木屋,在大森林深处,有时候四处走累了就会回那里,在大森林打打猎、摘摘野果什么的,还算悠闲自在。”

“你会打猎?”奥利弗眼神微亮,语气不自觉地上扬,“用白魔法?”

他对这个话题好像很感兴趣。

“当然不是。”林希笑着摇头,“打野味我一般用从精灵那里交换来的弓箭,偶尔馋河鲜就用树枝削尖当鱼叉用。就算什么都打不到还有浆果花蜜,反正不会饿肚子就是了。”

“你经常在森林里生活?”

“还行。”

“那你知道泡泡果吗?”

“呃,吃过,不过我很少吃,不然说话打嗝呼吸都是泡泡,在捕猎的时候会暴露我的位置。”

奥利弗嘴角上扬,眼神愈发炙热,像嗷嗷待哺的小狗似的。林希觉得有点好笑,“你很喜欢大森林?”

奥利弗:“我小时候在那里生活。”

“有机会的话,请你去我的小木屋做客。”林希笑道。

奥利弗亮着的眼睛暗淡下来,“我已经很久不去那里了,对大森林的记忆也只停留在七八岁的时候,唯一记得的是我家周围有很多泡泡果。”

林希想了想,掌心微动,手中出现几颗晒干的泡泡果干,“谢谢你带我去公会。虽然我没有新鲜的泡泡果,但干果是有的,不影响效用。”

奥利弗接过,扬起微笑:“谢谢。”

林希眨眨眼:“别在外面吃,不然你执事的形象马上崩塌。”

“好。”

……

执法公会位于奥克塞尔学院前方两条街的位置,紧挨着圣索菲亚大教堂和一座斯图亚特时代的宅邸,居于二者之间。

“教堂和宅邸都抽出了房间供公会成员居住,左边教堂住着教会的几位主教,右边宅邸是达斯特的居所,我们几位执事偶尔有公事会去他那住。”奥利弗站在繁复华丽的哥特式风格建筑前说。

公会建筑正中有一座塑像,左边一半他认识,长发卷大胡子慈眉善目的是上帝,但右边那位,獠牙凸出、头顶犄角,背后如蝙蝠振翅,表情可以用狰狞来形容……这雕的,不会是斯图亚特吧?

奥利弗顺着他的目光看到雕像另一半,解释道:“那是亚历山大·斯图亚特亲王,历史上诞生的第一个血族。”

还真是。他明明人身挺英俊来着。

“他的眼睛怎么被蒙上了?”

奥利弗对他离开这里一百多年略有耳闻:“你是因为什么事情离开了索罗城?”

“一直呆在一个地方没什么意思。很闲。所以四处走走。”

“你真的离开了一百多年?”

其实不止。

“众所周知,白魔法师寿命很长。”

“被蒙上是因为斯图亚特亲王最擅长、最出类拔萃的能力是催眠。”两人说话间,大门从中扭曲变形,像水波一样晕出血色虚空,从里面走出一个人,火红色的头发像壁画里的天火,兰斯洛特·珀西。

“所有直视亲王眼睛的人都会受影响。催眠的伴生能力是伊甸园,一个精心编织的美梦。”兰斯洛特语气充满诱惑和玩味,声音磁性又迷人:“如果你有什么遗憾,想见到的人或者想做的事,可以试试揭开雕像蒙眼的黑纱。”

林希有那么一瞬间,觉得眼前的执事有点不一样,呃,性感?对,性感得像个娘们儿。

奥利弗皱眉:“收起你的魅惑。不得无故对任何种族使用血族能力,兰斯洛特,公会规定被你抛之脑后了?”

兰斯洛特无谓耸肩,“我跟公会新聘的顾问切磋一下不行?很久没见过能打过达斯特的人了。”

达斯特天赋确实很不错,这一点在那天林希与他交手就能感觉出来——

天空灰暗,夹杂着红黄色的晕染斑块,像极了落在幕布上的油彩。人群的嘈杂声惊走三五乌鸦,原本它们站在欧式铁篱上,影子在路灯照耀下拉的巨长,像映在水泥地上的黑色怪物。此刻正簌簌飞走,向远方扑打而去。

在林希前面的一条胡同里,一堆人正围殴一个男生。

男生脸上已经挂了彩,嘴角发青,眼窝微紫,鼻子出血。短袖露出的胳膊擦伤瘀痕遍布,身上是数不清的脚印和泥土。

怎一个惨字了得。

“一个杂种也敢偷拿执事大人的供奉,不知死活!”其中一人踹道。

男生发出一声惨叫,遮挡脸庞的手臂抽搐颤抖得厉害。

“看他这副死狗样子,半死不活,像极了某些畜生小时候哈哈哈哈!”

“别这么说。人家好歹还有纯种,他这样四不像的杂种生下来就学人偷东西,果然天生低贱!”

“嘿,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血族的种,血液稀释多少代生出这么个废物。”

“没有獠牙,没有天赋,没有父辈,倒有一副病秧子身板儿……连吸血都不会,好意思说自己是血族?说出去简直让人笑掉獠牙,整个血族都为之蒙羞!”

“沾了弱小人类的脏血,难怪这么不经打。”人群中一个慵懒的、漫不经心的声音讥讽,“人类与血族通奸生下的怪物,还有脸苟活于世。不知死活。”声音落下,陡然转厉。

伴随落地的,还有下落的重击和轻微的“咔嚓”伤筋动骨的声音。林希好歹也经过修仙淬炼,五感和精神力阙值几乎拉满,这一下拳脚至少断了两根肋骨。

虽然不知道那男生是好是坏,但从那些人的言语中他大概明白男生被打的原因,仅仅因为他是个人类与血族混血。什么时候血族开始搞血统歧视了?

好吧,谁让今晚这些人吵到他散步了。

林希挥手一道剑芒出去,地面轰然开裂,砖石横飞,听取卧槽泥煤一片,手忙脚乱踩在一起的人群如鸟兽散。

无数双眼睛落在林希身上。

地上的男生抬起头,脸上青紫夹杂着泥土,湛蓝色的眼睛充斥着恐惧,隐有泪波,真是我见犹怜。

人群中不乏拥有强大力量的血族,尤其为首的那个。林希能感觉到,他和周围的废物不在一个境界。

“想替这个杂种出头?你算什么东西!”

“杂种配杂种下作到一块儿了!”

林希掏了掏耳朵,慢悠悠走进胡同。

“容貌和声音施了咒语遮掩。我猜,你们肯定不希望事情闹大。”

男人面具后阴冷的目光仿佛毒蛇一样把他打量个遍,开口的语气能把人冻死:“你不是血族。”

林希看了眼地上挂一脸彩的男生,直视眼前的男人,“你们很吵。”

“这里是执法公会的地界。”

男人冷笑:“私闯人类与血族领地,按照规定,我可以向公会申请对你的逮捕令。”

“你最好快点去,不然待会被碾成灰别怪咱没给你机会。”

这人只随意摆了摆手,显然没把他放在眼里,令达斯特十分恼火。

“插手血族的事,希望你别后悔。”

地上的男生在听到这句话后,身子颤抖得更加厉害,对身旁的男人愈发地畏惧。

林希嘴角微笑,松松手指,汹涌的蓝白光波自地面旋转而起,照亮了四周的灌丛和地面,一瞬,巨压自空中狠狠落下,低阶血族都被威压迫得抬不起头,腰背深深,几乎跪在地上。

达斯特眉毛微挑,对眼前人有了几分认真。

林希视力异常敏锐,目光透过蓝白色光幕,自始至终男人都屹立不动,仿佛丝毫未受到威压的影响,甚至伸出手,将身边的几个血族笼入自己的庇护之下。

那几个人看上去轻松了不少,比起周围人爬都爬不起来的死狗模样,只是脸色有些难看。

一点小小的教训,不值得费什么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