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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成的前夫才不是病娇

葡萄月琪作者 著

古典架空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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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追书云   主角:   0万字更新:2022-07-18 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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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成的前夫才不是病娇》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作文网转载收集我养成的前夫才不是病娇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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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新作品: 坠落时分[孟宴臣衍生] 我养成的前夫才不是病娇

《我养成的前夫才不是病娇》内容节选

“小心!”一句楼兰语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惊觉一股蛮力扒拉上我肩膀,身体狠狠地摔在绵软的地面上。绵软?五感逐渐落到实处,我终于看清眼前的情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我的手,手指扣进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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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一句楼兰语震得我耳朵嗡嗡作响,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惊觉一股蛮力扒拉上我肩膀,身体狠狠地摔在绵软的地面上。

绵软?

五感逐渐落到实处,我终于看清眼前的情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我的手,手指扣进黄沙之中,背后一片湿热,鼻尖萦绕着刺鼻的铁锈味,我抬起头,惊恐地发现此刻自己身处一片修罗战场。

横尸荒漠。

内脏、残肢胡乱交叠着,血液汩汩外流,折断的刀戟与长箭,破碎的胡服汉装……

胃里一阵翻腾,我脚下一滑,跌坐在血泊之中大吐特吐,刺鼻的血腥味不见削弱,我人已经快要吐到脱水。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死亡,第一次嗅到死人的尸臭和小湖泊一样的血海。

惊天动地的惊慌,久久不能回神。

这就是……我内心深处的恐惧?开玩笑吧?

可我知道,这并非玩笑,而是我们专业学姐的一场催眠术,为的就是治疗我惧绿的奇怪病症。

谁又能想到,我沈元蘅,东北顶天立地的暴走萝莉,凡事无所畏惧,单单害怕绿色!

这是怪病,十八岁后才愈发频繁地发作,最近已经生猛到我偶遇新鲜刀螂都要近乎晕厥。

多次挂号问诊,无果。

只能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学姐这碰运气,人艰不拆。

回忆里走一遭,此刻,我觉得自己惧绿的怪病应该痊愈了,现在改怕血色。

呵。

在地上坐了会儿,我压下舌根抑制胃里的翻腾,抬头远眺。

入目是黄沙璀璨的大漠,长风掠起漠上粉尘,纷纷扬扬宛如纱帐,一时竟也震撼无比。

面前倒下的男人是救我一命的人,他一直睁着眼睛,手指指向身后。

我抬起颤抖的手盖上他的眼睛,朝身后那辆拉胯的马车走去。

车架已经塌了,我不知道里面还有没有活人,抱着侥幸心理扒拉开木块与帷幔。

里面血腥味很重,一个汉人女子斜靠着窗沿,胸口插着一把弯刀,已然气绝。

虽是烈日炎炎,沙漠高温,我却还是手脚冰凉,冷汗直流,憋着眼泪摘下她的耳环与环佩。

如今我牛仔裤的兜里只有两支口红,一盒美瞳,没有值钱的东西,又不知道身处何方,我根本没法生存。

绝对不能在催眠的梦境里挂了,师姐会笑话我的。

马车里虽然一片狼藉,但从精美的瓷器木器碎片上来看,这家人非富即贵。

我扯开丝绸帷幔,几缕灿金色的头发撞进视野,心底一颤,我动作更麻利地拨开丝绸,里面俨然裹着一个金发的小男孩,粉雕玉琢,睡颜香甜。

我探探他的鼻息,还有呼吸。

活人!

我激动地啪嗒啪嗒掉眼泪,一边试着叫醒他,戳脸掐人中都试过了,可这团子死活就是不醒。

马车之中残存淡淡的冷香,很熟悉,我不知叫什么名字,也想不起在哪闻过。

我对他放弃治疗,把团子从帷幔中捞出来,右手摸到他腰间的一块石头。

正如我本该听不懂那句楼兰话,此刻我本该不懂西戎的身份等级制度,偏生脑海里窜出一系列不知打哪来的信息。

有点模糊,但也知道金石之上刻着的正是他的名字,佉卢文——京辞。

我脑袋轰的一声炸开了,原因不是我看得懂这堪称欧洲甲骨文的佉卢文,而是这个名字!

我……我似乎认得他。

一些不太美好的记忆碎片涌进我脑海,它们太锋利,一刀一刀割过我心头。

那时我仍然名叫沈元蘅,是长安平阳侯的小女儿,阿爹作为北燕头号外交官,常年在丝绸之路奔走,我自幼便随他游历西域与漠北,归来时爬上屋顶同大哥二哥吹牛谈笑。

宿言奚与我二哥是同窗,与我青梅竹马,我阿娘在时,曾与宿夫人立下口头婚约,我很小就相信他会是我未来夫君,他亦如此。

宿言奚骨相儒雅,文武双全,是长安极为耀眼的贵公子,有人在时,他总是对我以礼相待,私下却喜欢偷握我小手,说些不着调的甜言蜜语哄我开心。

他说,等他题名廷尉,便上门提亲,还警告我若是趁机溜去漠北跑马,便再也不给我搜罗那些奇书异志了。

我真的好喜欢他呀。

这种喜欢一直延续到我生命的尽头,在大宛王庭戴着铁链绝望孤独时,唯有想想我们的往日,才感觉活着尚且有些色彩。

我本是长安贵女,本该一生顺遂,平安喜乐,有爹爹陪伴,有大哥二哥偏袒,有宿言奚琴瑟和鸣……殊不知却落得个笼中玩物的下场。

一切噩梦,始于我见碧眸使者的那刻。

十六岁那年,楼兰使臣出使北燕,议亲的王子看上了我,那王子正是京辞。

出使而非朝贡,因为彼时的楼兰已非当年的柔弱小国,合纵连横,把西域七强杀得只留三国,漠北都要退避三舍,何况是日渐衰微的北燕。

一双碧色的眼,看我的眼神□□又露骨,就像漠北草原的饿狼。

他威胁我,拿北燕、拿我阿爹阿兄威胁我,我逃了一次,结果是血洗王宫,他按着我在血流成河的尸堆前做,不顾礼义廉耻,也不顾我到底受不受得住。

十足的变态。

未开化的野蛮人!

那股恨意隔了千百年,依旧清晰明了——化成灰我都认得!我才不要救这个杀人魔!

我一鼓作气滑下马车。

就让他在这里自生自灭好了。

我头也不回地走,脚下沙地绵软,缠绵地想绊住我的脚步,榨干我的力气,我路过救命恩人的脚边时故意加快了脚步,赌气一般在残骸断臂中寻找水袋。

心里却是久久不能平息,如果我走了,有人把那小混蛋捡走了怎么办?

万一那人把小混蛋教养成大魔头怎么办?

自己的前世还不是要遭殃?

思及此,我毅然决然地抄起地上的一把弯刀,提着大刀往回走。

杀了他,以后的那个沈元蘅就解脱了。

她可以嫁给竹马,我也不用再怕什么天杀的绿色。

年幼时的冬猎,我曾一箭命中灰毛小兔,拎着耳朵捉回表亲家里顿酸菜下酒,所以现在杀个小兔崽子也算不上难事。

但看着四五岁孩童沉静的睡颜,我拎着弯刀的手却怎么也提不起来。

浅色的睫毛颤了颤,小变态似乎有转醒的迹象。

我冷睇着他,便见他睫毛抬起,嫩绿色的眼睛滢滢净净,那抹碧色,就像春日枝头的最后一片嫩芽,最后一抹春色的清新与灵动。

意外地,我这回见绿竟然不慌,还隐约觉得赏心悦目。

不,不对,这绿莹莹的眼睛丑极了,赏心悦目个屁啊。

小变态呆呆地瞧了我一会儿,扭头打量了一眼周围的血腥场面,似乎被吓住了,一小团猛地一缩,眼尾的红洇染开来,终于鼻子一皱,抽着鼻子掉眼泪。

这……与印象中的魔头相距甚远,一时间有些难以适应,我脑后一排黑线。

手腕掂量着大刀,我着急要他狗命,左试试右试试,就是下不去手。

小变态娇生惯养惯了,见我杵在那里不过去安慰他,便张开孤雏一样稚嫩的小胳膊,眼泪汪汪地吐了个泡泡,奶声奶气地哭唤一声:“姐姐……”

我:“……”

我沈元蘅是个冷心肠的,不会因为他卖萌装可怜就忘记他上辈子怎么凌虐我的,我咬牙定了定心神,冷声回应:“你叫我妈妈,我就带你走。”

让你上辈子欺负我,这辈子做我儿子吧!

小变态哭的一抽一抽,两只小手轮番摸着眼泪,不一会儿就成了只花脸的小猫,额前的碎发也凌乱了,整个一团明晃晃地写着“可怜、幼小、无助”几个大字。

他一直唤我“姐姐”,奶里奶气的哭腔,我莫名觉得自己受到了胁迫,就好像不救他就是天理难容、天打雷劈。突如其来的悲怆回忆后劲还没散,瞪着他的绿眸吧嗒吧嗒流泪,我心里也委屈极了。

上辈子虐我欺负我,现在还好意思在我面前掉小珍珠?卑鄙无耻!

但在沙漠里玩煽情飙泪简直是自杀,我努力平复情绪,小包一背,小脸一垮,换了条曲线救国的路线,暗下决心要把我这前夫培养成根正苗红的好青年,教会他尊重女性,珍稀生命,长大别干什么强买强卖、杀人放火的狗事。

虽然这么决定了,但我心里总有一道过不去的砍,是他绿眸烙印的阴影。

“这是哪里?”我问。

小变态摇了摇头,两只短短的小胳膊开花一样朝我张着,举着的小胳膊一直没放下来,嫩绿的葡萄眼期期艾艾,固执地让我抱抱他。

这小团子要是和我无冤无仇,就这萌爆了的软糖长相,让我抱一天我都乐意,但!

我没好气地扭过头去,继续在死人堆里翻东西。

才不管他。

就是不抱。

爷就是不抱!

哼!

从救命恩人怀里摸出一个锦带,我抽开一看,竟然是这一行人的过所,也就是通关文牒,有了这个才能进城门。

我小腿的布料动了动,这对于站在死人堆的我来说,是绝对惊悚的。

寒毛站立,我强撑着低头一看,发现不是什么污秽邪物,只是一团小变态。

似乎觉察到我不待见他,小变态只是动作小心地攥着我的牛仔裤,默默地站在我身边,低着头不敢看我。

我是学心理学的,知道亲密关系对于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既然决定养他一段时间,那我便要尽职尽责,不能忽视小变态的心理健康。

扳直了,以后也是向上向善的好青年。

哎,可是好抵触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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